项目申请人、社会各界如对推介结果持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质疑材料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,必须表明真实身份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、联系电话;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,一律不予受理。
公示期:2023年10月24-30日
电话:010-59191684,59192771
邮箱:hujiehua@agri.gov.cn
联系人:胡杰华 曹敏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
附件:2023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拟推介优秀项目名单
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
2023年10月24日